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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有关规定,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档案馆馆藏档案中州政府外事办、州人事局、州编委办公室、州民政局、州人民防空办公室、州计划委员会、州统计局、州劳动局、州科学技术局、州农业局、州农机局、州水利局、州林业管理局、州重工业局、州重工业物资供应公司、州轻工业局、州燃化局、州交通局、州建设局、州商业局、州财政局全宗单位的已满三十年的文书档案共23078件,从即日起向社会开放。 凡是我国国内的各社会组织、团体和公民,持有介绍信、工作证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,均可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档案馆查考利用上述档案。
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档案馆 2008年9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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